陕价协发〔2025〕01号
各会员单位及个人会员:
为确保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持续提升对会员的服务质量,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和《会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民政部提出的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精神,现将2025年度会费交纳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范围
(一)已入会的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
(二)拟入会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企业及人员。
二、交纳会费标准
(一)单位会员规定会费标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招标代理企业及监理企业以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作为会费缴纳的依据。具体标准如下:
①上年度营业总收入1000万(不含1000万)以内,会费标准为0.5万元;
②上年度营业总收入1000--5000万(不含5000万)以内,会费标准为1.5万元元;
③上年度营业总收入5000万以上,会费标准为2.5万元;
2、房地产企业及施工企业:企业资质为一级以上(含一级)的,会费标准为1.5万元;企业资质为一级以下的,会费标准为 0.5万元;
3、其它单位会员会费标准为:上市公司会费标准为1.5万元,非上市公司会费标准为0.5万元;
4、副理事长单位,会费标准为每年2.5万元;
5、从事其他业务的会员单位,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二)考虑企业实际困难,本年度单位会员会费按会费标准的80%收取。即按2.5万元标准交纳年度会费的,实际交纳2万元;按1.5万元标准交纳年度会费的,实际交纳1.2万元;按0.5万元标准交纳年度会费的,实际交纳0.4万元。
(三)普通个人会员会费标准为每年200元。
三、交纳时间、方式及相关事宜
(一)交纳时间
个人会员、单位会员请于2025年7月30日前按照规定交纳会费。
(二)交纳方式及相关事宜
1、个人会员登录“会员服务”系统进行在线交纳或单位统一对公转账交纳;
2、单位会员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单位会费,同时可代交本单位名下个人会员会费。单位会员在办理银行转账时,请注明交费年度和预留获取发票手机号;
3、完成缴费后交款人需通过实名登录“陕西省财政厅”公众号“非税票据一体化”栏目,绑定查询获取本人财政电子票据;
4、拟入会的会员需登录“会员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待协会审核通过,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会费后可成为会员;个人会员注册成功后,通过在线支付或银行转账的方式完成会费交纳即可成为会员;
(三)会员证书打印流程
会员可登录“会员服务”系统自行打印已交费年度的会员证书。
四、联系方式
会员部电话:029-82475440
财务室电话:029-89334767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建东街11号
银行户名: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银行帐号:511011540000088581
开户银行:西安银行太乙路支行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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