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价协发〔2024〕27号
各会员单位:
《特聘专家选聘办法》经2024年11月20日第7次理事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特聘专家选聘办法》系《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的补充,即日起,与该《管理办法》一并施行。
附件:特聘专家选聘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特聘专家选聘办法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专家委可根据工作的特殊需要,聘请特聘专家”,现作如下补充,相关事宜,照此办理。
一、特聘专家的定义:
特聘专家是指协会开展某项工作时,要解决某类专业知识或技能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聘用的专门人才。
二、特聘专家选聘原则:
(一)当专家委现有专家委员不具备所需专业技能或专业技能不足时,方可选聘;
(二)一事一聘,事毕终止。特聘专家由专家委具体管理。
三、特聘专家选聘程序:
(一)由承担工作任务的工作小组或科室提出需要解决专业和技能问题的事由(可以推荐人选),提交协会专家委办公室。
(二)专家委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的调研、考察,形成特聘专家建议名单,经专家委主任办公会议同意后,上报协会。
(三)经协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认可后,颁发聘书,聘书明确专业名称及聘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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