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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访问量: 1474)
2024/9/13 8:47:24

陕价协发〔2024〕15号

各会员单位:

为了提升我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造价咨询企业行业自律。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22〕26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开展2024年第二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中价协〔2024〕45号)要求及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年度计划和关规定,现将我会关于2024年信用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1、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以下简称:价协)单位会员,未取得陕价协信用评价等级或至2024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满的企业;原信用等级仍在有效期内,但欲申请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参加陕西省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2、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价协)单位会员,未取得中价协信用评价等级或至2024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满的企业欲申请更高信用等级的企业。

陕价协单位会员中的中价协会员单位,可同时申请参加中价协和陕价协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

二、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49月)

陕价协发布《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信用评价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熟悉工作内容、标准、程序等内容。对造价咨询企业开展宣传动员,讲解信用评价内容、标准、方法,以及申报的具体程序和报送资料的详细要求。

2、企业申请及填报资料阶段(2024910月

申请参评企业登录中价协信用评价系统,按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系统使用说明》填写申请表,提交企业基本信息,按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填报相关资料。

首次申报需要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待资格核验后,方可登录填写基本信息,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及评价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准备相关备查资料。并打印申请书报送至陕价协行业部。

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可登录陕价协官网(www.sxzjxh.cn)下载中心下载打印填写并报送至陕价协行业部。

3、评价阶段(20241011月

评价委员会依据评价标准,对造价咨询企业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分组现场核查、赋分,确定信用等级并报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

对申报中价协信用评价的我省初评结果,按中价协要求报中价协信用评价委员会。

4、公示及异议复核阶段(20241112月

评价结果在陕价协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满前向陕价协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陕价协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提出人。

5、信用评价结果将在陕价协网站上公开发布。参加中价协评价的公示及异议复核由中价协发布。

三、有关问题说明

1、陕价协2024年信用评价内容、标准与中价协一致。参加陕价协同时参加中价协信用评价的企业只需填报一次信息资料。

2、参评企业应实事求是填报全部信息资料,书面承诺对其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各类证明材料不需要上报,但需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3、仅对首次申请和升级的企业进行相关现场核查。已取得评价等级的企业应及时在系统中更新维护本企业信息。

4、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有效期一般为取得或认定日期后三年。

四、工作要求

1、参评企业应加强对信用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认真学习领会信用评价工作的要求、程序、精心组织、落实本年度信用评价工作。

2、信用评价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回避的原则,相关工作人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严谨,实事求是,遵守纪律,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461455



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协会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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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价协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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