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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的综合管廊造价分析 陕西益友工程造价事务所 张春娜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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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4/27 15:49:05

PPP模式下的综合管廊造价分析

陕西益友工程造价事务所 张春娜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指的是政府主体与社会资本之间,为了提供或建设某种公共物品或服务,以特许协议为基础,共同合作的一种关系,其本质是一种融资模式,也是为了实现基础设施的公私合作。我国最早采用PPP模式的项目是1984年以BOT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建造的深圳沙角B电厂,这做为我国尝试公私合作的开端,为以后的PPP模式发展奠定了基础。PPP模式主要解决了政府想要发展社会基础设施建设但资金紧张的问题,特别是在能源、水利、交通、医疗等领域,通过PPP模式,能有效地解决投资资金来源问题,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促进社会长期发展。

地下综合管廊(也称“共同沟”“综合管沟”)作为城市地下空间统筹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可将市政管线收于地下空间,形成完备的地下管线系统。无论从管线安全还是城市长远发展角度来看,都有着重要发展意义。PPP模式与管廊的结合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成果。

 一、PPP模式下的综合管廊造价控制必要性

PPP模式下的综合管廊项目前期部分建设成本是由社会资本方提供,其全部的建设投入在政府授予特许经营期之后以“使用者付费”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收回。社会资本方在PPP模式下对一个项目进行投资时是以营利为首要目的,但是现阶段的管廊发展并不成熟,社会资本方在前期虽然已经研究了合理回报率,但由于后期管廊施工周期长、国家政策变化快等因素将会导致其利润被大幅压缩,这就迫使社会资本方在项目实施中一定要对造价进行严格控制。而政府作为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的承担主体,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为避免社会资本方以“投资+施工”的双重身份谋取暴利,也会通过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咨询机构做好造价监督工作。所以无论对于哪一方来说,对建设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PPP模式下的综合管廊造价控制重点及难点

由于我国地下综合管廊尚处于探索发展期,再加上与PPP这种新兴融资模式的结合,使得造价从业人员在进行全过程造价控制时面临挑战。

1、遵循市场规律,参考市场定价

国家对于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规范尚不完善,大多借用房建或市政结构设计规范进行设计;现阶段管廊造价也没有对应的定额与标准可用,所以大多采用房建、市政、安装专业定额,甚至对于在管廊领域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出现无据可依的现象,所以这就要求造价从业人员要更多的参考市场定价,根据市场的定额及标准对造价进行规划管理。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积极参与到市场规范管理中来,加快定额标准的编制工作,早日形成全国统一的管廊造价管理系统。

2、重视前期勘察设计

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周期长,工程体量大,且绝大多数属于地下施工,所以对勘察设计要求较高。正如前面所说,我国的综合管廊现处于“摸石头过河”的阶段,勘察设计阶段尚不成熟,易出现一系列变更签证问题,如:前期勘察不到位导致土方边坡变更量大、管线定位不当造成迁改工程量大、需拆除数量不明确导致工期延长,这些都将直接导致造价管理难度加大,社会资本方造价失去控制。所以控制造价的一大重点应在前期工程设计方面,要求勘察设计人员深入现场,确保方案优化、合理。

3、政府在运营阶段的政策支持

虽然地下管廊的后期维运成本与前期建设投入相比少之又少,但这部分造价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组成。因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资本方在建设前期的投入,都会在管廊维运阶段以各管线单位的入廊费和日常维护费用以及政策性缺口补贴方式收回。管线单位因考虑成本与利益问题而不愿入廊,政府应针对此现象出台强制性法规,一方面杜绝乱挖乱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发挥管廊最大效益,另一方面也可以缓解政府的可行性缺口补贴压力。

在政策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开始发展,这既推动城市地面“无线化”发展,又有利于民生安全。PPP模式也在公私合作中日益展现优势,因此我们要不断了解政策,跟随社会发展脚步,做好PPP模式下的管廊造价综合管理,促进城市更健康持久的发展。

(陕西益友工程造价事务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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